Toggle navigation
典度律师-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首页
关于我们
热点视频
学术前沿
日常法务
知识产权
典度刑事论道
典度法律顾问
典度行政论
典度公司论道
交通事故、医疗
婚姻家庭继承
尽调金融保险
破产并购投融资
合伙合作与股权
合同与执行
人力资源、建筑
典度文化
典度服务
关于我们
又变了:最新的土地征收程序和规定
发布者:diandu
发布时间: 2022-02-07 10:14
浏览:0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告知、确认、听证”三步程序调整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征地程序和要求,特别是增加了征地预公告程序以及对抢栽抢建不予补偿、对阻挠征地由法院强制执行、对侵占征地费用给予行政处罚和赔偿等新的规定。
-END-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22-2025 西昌律师网
网站备案号:
蜀ICP备18020058号-2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北路57号 邮编:615100
技术支持:四川金志晟科技(TEL:028-67434457Email:sclbq@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