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务员的行政法律意识
发布者:diandu
发布时间: 2022-01-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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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是行政执法的主要职业群体,在行政执法和宣传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人员是宪法赋予政府的行政权的直接执行者,在整个权力运作过程中,他们具有多重身份,并以其身份权为核心和逻辑起点被赋予其他各项相应的权利。这权利是公务员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法律依据和保证,而只有相应的救济才能保证权利的实现。因此,权利与救济是一对动态的范式,是权利内在属性和机理的外现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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