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会打官司的律师将无法打天下
只会打官司的律师将无法打天下
戴军是大众熟悉并且喜欢的一位主持人。很多人也知道,他此前是一位歌手。他的转型,“得益”于一场官司。因为当时没钱,打官司请不起律师,只好自己上庭去辩,足足有半年时间,来来去去,口才就这样被逼着练好了。用戴军的话说,“我觉着其实每个律师都会是一个很好的主持人”。事实上,戴军的经历也在提醒着我们律师:打官司不一定要请律师!尤其是在占理的时候。而在当事人不占理的时候,律师也不应昧着良心, 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说成对的。
实际上,官司都得当事人自己去打,律师只是帮人打官司。
这么说,不意味着律师没用,只是说,律师不能停留在只会打官司的基础上。未来需要的,急需的,是防患于未然的律师,是拥有法律背景的总裁律师。只会打官司的传统律师,很难在未来主体需求转变的大环境下为自己打造一个天下。
提起律师,人们总习惯性地将其与“打官司”联系在一起。虽然有越来越多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打官司也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法律顾问,但大部分人还是只在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才想到找律师,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遇到问题也总是习惯性地找熟人、 关系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也许觉得自己生活简单、业务单纯或是规模不够大,犯不着去请律师。那么,平时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有什么用,这样的律师能替我们做些什么,我们如果要请这样的律师又应该如何选择呢?
对传统律师而言,给当事人打官司的过程就是为自己打天下的过程。而对总裁律师来说,其打天下的过程恰恰也是为总裁、企业打天下的过程。那么,总裁律师又是怎样具体帮企业打天下的呢?
(1)防患于未然
也就是防范法律风险,包括刑事的、行政的、民事的法律风险。企业也好,企业家也罢,成长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大到如仰融在企业产权问题上、刘晓庆在税收方面的法律风险,小到企业员工与企业间的劳资纠纷,稍不留神就可能给企业给个人带来巨大名誉和经济损失,乃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无数事实表明,事先的风险防范远胜于危机发生后的补救措施。律师作为专业的和职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以其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和个人建立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如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机制以及遇险紧急预案等,以避免因对现行法律法规的错误理解所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商业伙伴的不诚信甚至误入对方圈套所致的风险等,同时对资金运作、企业产权取得、企业家本人经营行为、家庭变故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前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法律日趋专业化,聘请专业律师处理相关事务,可以在更好地处理法律事务的同时,腾出企业家的时间精力专心做好擅长的事情,从而节约机会成本,获取可观利益。所谓“有事请找我的律师”,律师自然也要担得住。 如果律师能进一步成长为总裁律师呢?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家会嫌自己的律师有本事。
(3)提高工作质量,提升企业品味
古人重德治胜于法治,因此忌讳打官司。事实证明,法治化才是真正的大道。在走向法治化的时代里,拥有自己的律师某种意义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发展状态的标志。尽管有些公司目前还未配备哪怕一个法律顾问,但在不远的未来,相信总裁律师会成为一众有追求的企业家的“标配”。
(4)优化企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现代律师的法律服务早已不限于传统的法律服务领域,对企业而言,好的律师可以参与企业决策,可以协助企业更好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企业改制、 管理人员的薪酬设计等),可以更合理地设计企业运行机制,可以更稳妥地消除企业内在矛盾,可以对企业的资产债务重组提供科学的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而对于蔡崇信之类的卓越总裁律师,能力更强,贡献更大,看似薪资不菲,实则性价比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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