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报告 九类陷阱请提防

时间:2012-10-20 22:09:36 点击: 【字体: 收藏

浙江高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报告 九类陷阱请提防

来源:  时间:2012-7-11 9:10:28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斯问 张兴平

  浙江在线0711日讯借款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套用这样一句广告词来警示那些热衷民间借贷的人们一点也不为过。

  从轰动全国的吴英案,到温州企业主跑路事件,民间借贷似乎一直游走在钢丝绳上,步步惊心。

  浙江的民间借贷现状如何,又该何去何从?昨天,省高院发布《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梳理剖析了近5年来民间借贷案件特点及发生原因。

  近5年,民间借贷案件几乎占据了浙江商事案件的半壁江山,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案件标的额的增长幅度看,增速最快的是2008年,较2007年迅猛增长了216%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129.61%。温州、舟山以及湖州地区上升最为明显。

  从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再次大幅回升并达到2007年以来最高点的情况看,预计今年全年收案量仍将持续上升。浙江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

  2008年至2011年期间,杭州、金华、宁波三地法院在收案量和案件总标的额上均居全省前三。近两年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及标的额增长较快,2011年的数据已居全省第三位。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的原因,《报告》分析:

  经济环境差,导致企业资金链存在问题;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企,加剧了债务清偿风险;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乱象丛生,如借贷形式不规范、高息借贷等,都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你借出去的钱安全吗

  昨天,省高院还根据这些年来审理的大量民间借贷案件,专门总结出了容易导致最后出现纠纷的许多风险。

  今天,本报整合相关案例,用最通俗的方式挑选出了其中的一些风险进行解读。如果您也有资金借出去了,那就不妨对照一下,看看自己的钱安不安全。

  1:收条没有写

  情况:因为信任,没有要求借款人写借条;或者以为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转账凭条可以做证明。

  风险:这样容易无法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银行凭条也只能证明有钱款往来,但无法证明借贷关系。

  规避方法:一定要写借条。

  2健忘的现金

  情况:出借人以现金的形式把大笔钱款借给对方,但时间一长,容易遗忘具体情况。

  风险:一旦产生纠纷,如果出借方对这笔现金的来源、交付时间、地点及交付过程不能作合理陈述,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案例:原告金某起诉被告陈某,要求其归还600万元借款。但陈某却报案,说是金某以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非法占有其财产。

  金某的陈述是最初以现金形式把人民币600万元交给了陈某。但这么大的现金来源,却前后叙述不一致:一会说是通过银行卡取的,一会说是通过银行账户取得,数额也反复变化。

  最终,法院驳回金某诉讼请求。

  规避方法:银行转账有凭证,但现金交付则没有。因此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尤其是出借方,最好记下现金来源、交付时间、地点及交付过程。

  3神秘的账户

  情况:出借人仅凭借款人口头,或者非正式的通知,就将钱汇入第三人账户。

  风险:可能无法证明双方的交付借款事实。

  规避方法: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最好在借条上写明打款账户。

  4善变的借据

  情况:出借人没有对借款人写的借据进行仔细审查;或者是借款人收回借据时,没有对借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风险:前一种情况下,借款人可能故意少写借款金额;后一种情况下,借款人还款之后,收回的借据是复印件,最终出借人又拿原件要求借款人再次还款。

  案例:浙江某法院曾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张某向李某多次借款,每次都写了借条。后来张某一次性还款,李某把一把借条还给了张某,张某没仔细看就拿走并且销毁。

  不久之后,李某又拿着一张借条原件要求张某还钱,并最终上诉至法院。

  张某辩称,可能是李某当时少给他一张借条,或者某一张借条是复印件。但最终还是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规避方法:仔细看一看,小心无大错。

  5:借条全手写

  情况:借条上的内容全都由出借人来书写。

  风险:一旦出纠纷,借款人有可能辩称,出借人在借据上做手脚,擅自添加了对借款人不利的条款。

  案例:借款双方闹上法庭,因为借条上的一句话:一年后未还款,利息加倍。

  借款人否认当时签借条时有这句话,认为是保存借条的出借方,在本方签字之后,借机擅自添加。

  此案后来经过调解解决,但还是大费周折。

  规避方法:借条最好不要手写,而是由电脑打印,然后再双方签名。

  6:借条收条二合一

  情况:借款人按期归还借款后,出借人不归还收条,而在借条上进行记载。

  风险:一旦借条遗失,出借人可能无法证明有过借款;借款人可能无法证明已经还款。

  案例:某中院就接到过类似案子。

  黄老板卖了一批货给杨老板所有的公司,杨老板当时未付款,只是以个人名义向黄老板写了借据一份。后来双方就是否已经还款闹上法庭。

  当时,借条已经遗失,黄老板拿出了销售合同,同时还证明公司账户上没有对应货款打入。

  杨老板法庭上说已还款,黄老板在借据上写了一笔,但当时没归还借条;而黄老板则坚持说没还上。

  此案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

  规避办法:另写一张还款收条,一切就可更清晰。

  7:借款无抵押

  情况:出借人把钱借给对方后,没有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风险:一旦出借方无法还款,出借方就无法行使抵押权,收回抵押物以冲抵借款。

  规避方法:建议明确抵押物以及收回抵押物的方式。

  8忘记2年时效

  情况:借款人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款;出借人也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极有可能丧失胜诉权。

  案例:某法院判过这样一个案例:陈某借款60万给王某做生意,不料王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后逃之夭夭。陈某曾考虑,王某也许以后一有钱就会还,因此一直拖着,直到在借款到期两年多后,才最终到法院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法院依法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规避方法:2年诉讼时效,可能不少人不知道。因此一旦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最好马上催对方还款。即便对方无法还钱,也要签署延期支付的协议,以保障借款人利益。

  9模糊的中间人

  情况:借贷双方都是通过中间人借款、还款,但中间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

  风险:借贷双方对借款、还款的事实均无证据证实。

  案例:斯某被一位亲戚说动,拿出三万元借钱给这位亲戚介绍的一个生意人,借条上只有斯某和借款人的签字,没有作为中间人的这位亲戚的签字。

  后来,亲戚说生意人做生意亏了,带着全家跑路。

  斯某想找亲戚还钱,可亲戚说自己没有签字,自己完全不负责。

  规避方法:如果借贷关系中存在中间人,中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最好在借款协议中写明。

本站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分享到:--

TAG: 西昌律师
热评TO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