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度】研讨会第六期——离婚纠纷中对家庭成员的征地补偿款侵权分割

时间:2023-08-28 08:51:00 点击: 【字体: 收藏

2023819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案例学习分享研讨第六期如期举行在度过了轻松愉快的火把节之后,我所青年律师齐聚一堂,整装待发,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展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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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分享人:李璐瑶律师    主持人:黄昭燕律师

本期分享会主题是一起离婚纠纷中对家庭成员的征地补偿款侵权分割的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各自的份额进行划分后再分割,即我们常说的“分家析产”问题。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共有财产,那么怎样进行分家析产?

1、写分家协议书;

分家析产协议书可以自书也可以到房管部门咨询内容主要是说明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把全家的房屋所有权析产到家庭成员xx的名下,签字捺印;

2、居委会核实;

向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居委会通过调查问询,证明此事属实,在分家协议书上盖章,证明协议内容属实;

3、房产测绘;

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4、房产受理;

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测绘图,到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姓名变更;按相关法定程序,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逐一问询家庭成员,确认无误后受理;

5、领证;

7个工作日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费,领取房权证。

二、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必须具备条件

一是具有家庭共有财产取得的法律事实。

家庭成员有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共有等等。

二是具有一定的家庭结构。

由夫妻与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一般没有家庭共有财产,即使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也只有夫妻共有财产,而没有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除外);只有三代或三代以上共同生活的大家庭,或夫妻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并且共同生产经营,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共有等,才出现家庭共有财产。

三、家析产应当注意的问题

1、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2、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3、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书面的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4、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割,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防止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5、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能将其做为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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